教育部出台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新规:取消聘请退休人员的年龄限制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日前,部出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台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校兼消聘休人限制修订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职教《管理办法》是师新对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请退新的年龄《管理办法》取消了对聘请退休人员任教的离岗时间和年龄限制,将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作为选聘条件,教育鼓励聘请退休工程师、部出医师、台职教师。业学

在兼职教师的校兼消聘休人限制选聘方式方面,《管理办法》一是职教明确了可以采取个体聘请、团体聘请或个体与团体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兼职教师。二是新增通过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专业带头人(领军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多种方式聘请兼职教师。三是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互聘兼职。

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提高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的积极性,《管理办法》提出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认定、评价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的重要指标依据。将兼职教师的聘请与任教情况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在计算职业学校生师比时,可参照相关标准将兼职教师数折算成专任教师数。

新的《管理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这意味着将职教本科也纳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