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的说丨依法保障业主权益 让“别人家的小区”处处可见

1月29日,说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珠海市住宅小区业主共有收益管理办法》(后面简称《办法》)。依法业主要求共有收益管理单位每半年公示上一半年共有收益收入、保障明细账目,权益区处同时明确了涉及共有收益管理的让别人职能部门具体职责。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说丨(详见《珠海特区报》1月30日05版)

前不久,依法业主一些小区给业主分红的保障消息被报道后,着实羡慕了不少市民:为啥管得好有钱分的权益区处小区都是别人家的呢?现在好了,随着《珠海市住宅小区业主共有收益管理办法》的让别人印发实施,大家再也不用羡慕“别人家的说丨小区”了,小区共有收益到底是依法业主亏是赚、要怎么分配,保障以后都必须依法公示,权益区处广大业主的让别人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一直以来,很多小区的共有收益都是笔糊涂账。特别是那些物管公司从开发商那里延续下来的居民小区,即便有业委会,也是很难厘清这里面的门道,更不用说那些啥都没有的老旧小区了。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什么是小区共有收益?这些共有收益究竟该谁管?怎么管……这一系列问题没有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居民业主维权找不到稳妥可靠的依据,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即便想介入,也无从着手,只能是多方协调。

这往往就会形成一种拉锯战,最后不得不付诸法律,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维权结果。所以,以往即便不时有维权的“勇士”,但往往折腾一阵儿后,就不得不偃旗息鼓,不了了之,因为咱老百姓实在是拖不起啊!

现在,珠海针对小区共有收益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概念、主体、责任与义务等诸多要素,还就如何使用、怎么监管等问题给出了详细解答,不仅堵住了以往小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规范了共有收益的使用及管理,也给广大业主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遵循和保障。

有了好办法,下一步就是要积极宣传和推动落实。毕竟,这关乎广大业主的“钱袋子”,必须让所有业主都清楚知晓《办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所在,维权的前提是知法懂法。再一个,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等也要强化学习实践,让工作人员尽快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内容,这样才能在《办法》实施后第一时间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及时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更多类似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广泛更有力的保护,“别人家的小区”将在珠海处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