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这一药品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

  国家药监局7月18日发布公告,药监公告称:按照2024年度药品境外检查计划,局药国家药监局拟组织对韩国DAEWOONG BIO 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英文名:Cefodizime Sodium for Injection;注册证号:国药准字HJ20160445、品暂国药准字HJ20160446;生产地址:244,停进Galmachi-ro,Jungwon-gu,Seongnam-si,Gyeonggi-do,Korea)开展境外生产现场动态检查。

  近期,口销该企业书面表示不能按照要求接受现场动态检查,售和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药监药品检查机构对该项检查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局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品暂《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停进国家药监局决定,口销自即日起,售和使用暂停进口、药监销售和使用DAEWOONG BIO INC.注射用头孢地嗪钠。局药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品暂进口通关单。(记者 余静英)